违法曝光:严查违法不放松,护航春运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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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为了给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停车、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严管,确保群众平安出行。现将近期8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下简称“无证”)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吉EAQ279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崔金龙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6日
违法地点:鹤大高速公路(通化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吉AQ835U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董洪俊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6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长春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吉A8WE60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付云天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6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冀B7AD90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王明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6日
违法地点:长深高速公路(双辽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吉BLQ797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聂喜林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8日
违法地点:鹤大高速公路(敦化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辽DM1331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董增仁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8日
违法地点:沈吉高速公路(梅河口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吉B73593
车型:大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于合义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28日
违法地点:抚长高速公路(靖宇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吉GE9568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刘洪艳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月30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白城分局)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以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吉林高速公安因此对以上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