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警办公正案 收暖心"礼"
- 时间:
- 浏览:2362
-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警官,非常感谢你,没想到你们能这么快查清事实,还落实赔偿款,真是非常谢谢你们!”9月4日上午,银川市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大院响起一阵敲锣打鼓声,一位事故受害人家属含泪为办案民警张自明送来一面锦旗。
今年7月24日18时30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HD***号小型轿车沿亲水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南海路交叉路口北侧300米路段时,与王某驾驶沿亲水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5日9时死亡。
当天,接到报警后,该大队大队长陈钟寅高度重视,带领当天值班民警张自明等人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勘查,同时将轿车驾驶员带回队上询问情况。在后续调查中,轿车驾驶员刘某自称通过微信朋友圈找到两名所谓的“目击证人”,随即大队民警对两名“目击证人”进行询问,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这两名“目击证人”所陈述的事故经过一模一样,但他们两人所在的方位不同,并且他们陈述的经过与现场勘查两车碰撞部位不相符,见此情况,该大队多次组织会议,对此事故进行研讨分析,进行侧面调查。未发现所谓的“目击证人”在事故发生时段经过事故现场,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他们承认了作伪证的事实,并告诉民警,是有人指使来作伪证。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该大队组织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轿车驾驶员刘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比较满意。因受害人系外地人,家属想尽快得到赔偿后返乡,办案民警张自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办案民警知道,锦旗承载的是受害人家属对银川交警的感谢,信任,更是支持!唯有不断努力,不忘初心,才能获得更多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