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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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2017年7月22日14时许,在西农路与高干渠路交叉路口西侧一辆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处理民警通过初步调查得知,王某驾驶车牌陕A号牌的轿车沿高干渠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高干渠路与西农路交叉路口以西约20米处路段时,与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沿高干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段左转弯发生相撞,造成赵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无视交通信号通行且随意转弯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杨凌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时刻谨记安全行车,并注意以下事项:
1、在骑行前检查刹车距离,定期检查刹车片的磨损程度,及时更换刹车皮和来令片。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检查轮胎有无破口和钉刺,尽量减少补胎的次数,防止在骑行中发生爆胎导致事故。
2、电动车尽量靠右边行驶,非机动车道行驶。过马路的时候尽量在人行横道上低速通过。
3、当需要借助机动车道来行驶和超车时,请观察左边后视镜,鸣号,打左转向灯迅速超过后及时右转向灯回到非机动车道。当经过公交车站和的士站的时候,请先观察前后是否有要进站的车辆,礼让三先,迅速通过,不宜在站点久留。
4、电动车尽量不要行驶到机动车道,非要占道行驶的请按情况打左右转向灯,尽量减少使用机动车道的时间。
5、电动车要注意看红绿灯指示,当需要在摩托车道上等候红绿灯的时候,请根据自己左转还是直行(地上有指示箭头)停止相应的车道内,不要妨碍摩托车的行驶!不少电动车不懂看红绿灯,明明是左转的却停在摩托车直行道上,当直行变绿的时候,会影响直行的摩托车,甚至会被后面敢绿灯的摩托车冲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