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通告及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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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
开政通〔2018〕2号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开化县城区实施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批复》(衢政发〔2018〕30号)之规定,我县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化县城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核发号牌,并按规定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时段: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
三、集中登记上牌起始之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于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登记点申请办理车辆登记。其中,列入省级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发放正式号牌;未列入省级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发放临时通行号牌,临时通行号牌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县经信科技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未列入省级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集中登记上牌起始之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登记。
五、登记上牌的免收牌证工本费。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办理登记的,免收防盗电子标签和号牌费用;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办理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自行付费购买防盗电子标签和号牌。
六、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为电动自行车购买相关保险。
七、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城区道路行驶,违反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八、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已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对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发给正式号牌。
九、具体办理登记点:全县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点26个,其中固定点10个,分别为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华埠派出所、马金派出所、池淮派出所、村头派出所、音坑派出所、杨林派出所、苏庄派出所、齐溪派出所。流动点16个,分别在15个乡镇(芹阳办)和工业园区流动上牌。流动点由各乡镇(芹阳办)和工业园区安排到村,并明确各村上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十、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通行管理、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法律责任等事项,按照国家、省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群众关心问题的解答
问题一
问:开化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答:开化本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从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结束。
问题二
问:哪些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
答:开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登记上牌工作。
问题三
问: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有何规定?是否收费?
答:2018年11月14日前已购买的未列入省级有关部门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即“超标车”),须在2019年2月28日前办理登记上牌,免费核发有效期为5年的临时通行牌证(号牌有效期截止2024年2月);
2019年3月以后,开化禁止销售未列入省级有关部门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车(包括二轮、三轮和四轮车)。
问题四
问:集中登记期结束超标车是否可以继续上牌?
答:集中登记期结束后即2019年3月1日起,停止办理“超标车”临时通行牌证,只有列入省级有关部门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才能登记上牌。
问题五
问:电动自行车保险如何办理?
答: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在集中登记期内的上牌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保险。
问题六
问:哪些地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答:此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共设立20个集中登记点受理群众登记上牌业务。具体登记点位另行公布。
问题七
问:各乡镇是否要到各自辖区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答:本次登记上牌工作,本着便于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原则,可以到就近的任一登记点办理上牌业务。
问题八
问:集中登记期间办理牌证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要安装防盗电子标签?是否收费?
答:3个月的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需安装防盗电子标签,车主无须承担费用。集中登记结束以后,电动自行车车主需自行购买防盗电子标签。
问题九
问:原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在这次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根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要求,将为电动自行车核发通行牌证,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问题十
问:如果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后是否可以补办?
答: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问题十一
问:非本县户籍人员在开化如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答:非本县户籍人员只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车辆的合法来源凭证即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问题十二
问:电动自行车车架号锈蚀看不清楚的车辆是否可以办理登记业务?
答:车架号锈蚀看不清楚的车辆,车主能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或者签订承诺书的,可以办理登记业务。但是有凿改或有被盗抢嫌疑的车辆不予办理上牌业务。
问题十三
问:老年人代步或接送小孩带蓬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能不能上牌?
答:电动三、四轮不属于《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调整范围,不予登记上牌。
问题十四
问: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可以自主选号吗?
答:在本次集中登记中所有电动自行车号牌按序发号,其中末尾带4的号牌不发放。
问题十五
问: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故不能回来办理,是否可在这次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再来办理?
答:本次集中登记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如车主因故不能到现场可委托他人来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不再办理。
问题十六
问:本人没有时间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明以及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但是车主因故不能提供车辆发票、合格证等证明的,不能委托办理,须由车主本人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办理。
问题十七
问: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找哪个部门反映?
答:可以找开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映,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570-6025757咨询。
问题十八
问:如果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如何退货?商家不受理怎么办?
答:《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九条: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未列入产品公告目录(即超标车)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要求更换或者退货。商家不受理,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问题十九
问: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行驶,交警会怎么处罚?
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车辆,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后,处五十元罚款。同时,《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已登记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问题二十
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对被盗查找有什么好处?
答:在本次集中登记上牌期间,会给每辆电动自行车免费安装防盗电子标签,能够及时方便查找电动自行车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