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交警:黄标车淘汰工作已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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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现有黄标车的工作要求,9月26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州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底实现基本淘汰任务。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上提出了工作建议和要求。
会议指出,经州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研究,协商州内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明确了《湘西自治州黄标车淘汰操作办法》。截止9月11日,全州黄标车淘汰任务数3057台,已公告牌证作废1213台,注销84台,黄标车淘汰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操作办法加快淘汰步伐,强力推进,确保10月底完成机关单位在册黄标车的淘汰;12月底,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会议强调,要明确规定限行区域,各县市、经开区严格规定黄标车限行区域,确定城区所有道路为黄标车禁行线路,禁止黄标车在禁行的城区道路上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把在册黄标车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未检车等车辆的动态监管,开展联合清查行动,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和早、晚高峰时段城区进出口的路面执法,及时查处黄标车违禁行驶行为,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报废一辆。环保部门要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社会宣传,利用媒体对在册黄标车曝光,联合公安交警、财政、交通、质监等部门上门告知,发送《给黄标车车主一封信》,耐心做好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黄标车淘汰所需资金保障。商务部门要协调机动车报废企业黄标车拆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简化淘汰报废程序,按照”方便群众、简化程序、就地拆解、实际报废”的原则实行。
黄标车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措施
1、对车辆证照缺失或不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对照车辆档案查验核实,做好车主工作,环保、商务、财政、公安交警等部门及车主同时见证下现场就近拆解,全程录像固定,回收企业填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商务局报备,车辆户籍注销与实物拆解同步进行,然后领取淘汰补贴。
2、对车辆灭失或已事实报废的,由车主提出申请,交警核实情况后出具灭失证明,回收公司填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商务局报备,公安交警车管所办理注销。
3、对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由公安交警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然后予以注销。
4、本县没有机动车报废企业的,在做好黄标车车主工作后,把车辆集中在一个场所,商务部门向州商务局报告,由州商务局衔接机动车报废企业,报废企业按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现场拆解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