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渝北一司机5秒损失2万5千元,另外还被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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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处于智能手机时代,
很多人都成为了“低头族”,
甚至是在开车的时候,
也不放过看手机的机会。
近日,
张某因开车低头玩手机,
结果...
9月3日上午10时许,渝北交巡警接到报警称,在金兴大道悦来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看到:
一辆面包车与另一辆轿车追尾撞在了一起,面包车前后挡风玻璃全部破碎,车头面目全非;轿车后备箱被撞凹陷,后保险杠完全脱落。面包车驾驶员张某头部、手臂被玻璃碎片擦伤,被追尾轿车的驾驶员右手食指指甲脱落,右手掌多处擦伤,民警立即将两位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事故现场图)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张某是个游戏迷,事发当天,他从两路某菜市场运送一批食材到悦来街道某饭店,当行驶至金兴大道悦来段时,张某的游戏瘾又“发作”了,于是,他拿出手机,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玩起了游戏。
一路上,张某不时看看前方,不时又低下头玩游戏,不一会儿,游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张某更加的全神贯注,完全忘了自己在开车,也没有观察周边路况。就在这盲驾的时刻,长安车直直撞上了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猛烈的撞击使车体碎片散落一地,因为冲击力太大,所有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张某也在撞击中受伤。
本次事故系张某开车玩游戏分心驾驶所致,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车车损和医药费共计2万5千元由其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对张某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开车时使用手机,看似是一件小事,
但就是这件小事,
也会带来不安全因素,
尤其放在特定的交通环境下,
就会变成一件大事。
看完下面这组动图,
你还敢驾车时玩手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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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看因一个小动作引发的交通事故:
深夜长寿一白色小轿车四脚朝天
事故经过
9月13日02时30分,驾驶人高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3D***的小型客车,沿省道102行驶至126公里红坡岭路段处时,高某因为口渴准备拿水喝,不小心弄掉了水杯,弯腰去捡,结果导致轿车反向跑偏撞上了路边的大石头,轿车翻成了底朝天,损失严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交巡警提醒:
低头3秒钟,
带来的后果可能就是车毁人亡,
开车时,
请以安全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