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动车“擦肩而过” 伤者倒地生命垂危交警分秒必争找出肇事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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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5点半,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的民警在辖区百饭屯附近路段设卡布控,约一小时后,目标车辆及嫌疑人出现,现场警员顺利将其拦截。当民警告知眼前的练某涉嫌一起交通肇事案后,其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发生。
监控视频显示
监控视频显示,9月16日8时许,柳太路非机动车道上,一辆黑色电动车在超车过程中车体后部与左边一辆同样正在行驶的电动车发生刮碰,致使该车及驾驶人摔倒在地,事故发生后黑色电动车径直离开现场。现场热心市民及时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将受伤的贝某送医。
接到警情后,柳南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现场除了贝某的电动车及受伤遗留的血迹并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周边住户也均称未看到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民警多次在事发地周边开展走访调查,终于在道路旁某店面安装的监控视频里看到了事发过程,为破案提供极大帮助。
据了解,医院诊断贝某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生命垂危。伤者伤情严重,抢救造成高额的医疗费。面对伤者家属迫切寻找肇事者的心情及还原事故真相的需要,大队领导对案件调查进展高度重视,相关人员片刻不停歇开展调查。
结合现场监控画面显示的内容,柳南大队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对肇事车辆开展追踪,大队领导及民警到监控指挥中心对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分析调查,了解到该车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是在百饭屯附近。
交警部门加大对案发地及百饭屯附近区域的现场走访调查力度,另一边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对该车开展更细致的调查,案发当天车辆后部装载的篮子成为破案的重要“推力”。
民警根据多方的线索,推测肇事嫌疑人可能为从事蔬菜买卖生意,并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大致了解了该车的日常活动范围及出行规律,9月18日上午,柳南大队民警提前做好布控准备将肇事嫌疑人练某抓获。
“经过那里的时候听到后面有一声异响,但我过了就过了就也没关注。”练某表示,当天她出去摆摊卖菜,回来的时候开车速度有点快,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也没发现自己的车有什么异常感觉。
交警部门民警及经验丰富的交通事故调查专家仔细勘查两车车身痕迹,根据事发的现场视频进行多次对比,证实两车存在的刮痕符合该事故的发生情况。目前,伤者贝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处理结果还待进一步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表示:“驾驶非机动车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非机动车设有转向灯的,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途中制动失效的,应当下车推行。”
柳州交警表示,驾驶非机动车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有限,通行时驾驶人应控制好车辆速度,如需超车、转弯等应该提前观察道路环境,在驾驶过程中,如发觉异样应及时停车观察,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