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号牌套牌、假牌使用者将受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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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从未去过的地方有违章
8月10日,合川的张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在开州区有一条交通违法行为,但自己的车从未到过开州区,是录错车牌了?还是遭套牌了?
于是,张先生向开州区交巡警电话报警。
案件调查
开州区交巡警接到报警后,对这一情况进行核实:
①通过车号查询,发现车牌号为渝C653XX的小型面包车(被套牌车)登记地址在合川区;
②进一步调查发现,同一车牌在同一天中,同时出现在开州区和主城区;
初步证明:有两辆悬挂渝C653XX车牌的小型面包车在道路上行驶。
③继续调查,开州区郭家镇大桥至郭家镇津关村之间,有一辆类似号牌面包车行驶;于是巡逻民警沿着省道102进行巡逻排查。
套牌车浮出水面
④经过几天的巡逻排查,民警在郭家镇大西村的支路里发现该车停路边,车牌为渝C653XX;当“车主”再次准备驾车时,民警将其拦下。
网上购车、买假牌
⑤经讯问,肖某持E证,2个多月前在网上花了4000元购买了该车;由于车太旧,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均被打磨无法辨认,于是,他花了500元在网上买了假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号牌。
处罚
开州区交巡警对肖某依法处以: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号牌,准驾车型不符四种违法行为,对于准驾车型不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500元记12分;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第1款处罚5000元,记12分,收缴物品,处15日以下拘留;
③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第1款各处罚5000元记12分,收缴物品处15以下拘留。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裁定合并执行,对肖某作出拘留20日,罚款15500元扣48分的处罚。
丰都也查获一起车辆套牌行为
近日,丰都交巡警接到浙江一车主报警:自己的车辆从未去过重庆市,但在丰都辖区却有2条交通违法通知,疑似被套牌。
调查
接警后,不到一天时间,便将该套牌车查获。
通过套牌车多次出入地点,丰都县交巡警加强了沿途巡逻排查,在城区世纪花城路口将该套牌车现场查获。
经查,蔡某今年3月购买了这辆走私车;6月,以3000元价格购买伪造的“浙C**858”号牌和行驶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巡警提醒:使用套牌、假牌、假证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多种查控设备和车牌识别系统已经应用于路面执法中,各种套牌、假牌车辆已无法遁形,仍侥幸使用者将受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