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交警增设10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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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电动车办牌办证工作,提高辖区电动车办牌办证效率,近日,凉州公安交警大队增设10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凉州交警增设10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凉州区增设10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1、凉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黄羊中队

地址:国道312复线2346KM+100M

2、凉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武南中队

地址:凉州区武南镇四马路坦克训练营西侧

3、凉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丰乐中队

地址:国道312复线2423KM+100M

4、凉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中坝中队

地址:民武公路85KM+700M

5、凉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源中队

地址:凉古公路清源镇政府西南300米

6、凉州区雅迪电动车旗舰店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南关东路

7、武威森祥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凉州区明清街西口向南50米

8、武威大江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南关东路

9、凉州区聚缘新日电动车行

地址:凉州区明清街西口向南50米

10、武威市华星电动车有限公司

地址:凉州区明清街西口向南50米


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车辆登记收存资料凭证问题

1、“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证齐全的,按照《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管理办法》公布前购买的“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补充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单位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合法来历和凭证丢失的情况。“两类非机动”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18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收存资料凭证。“两类非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注册登记后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二、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定义,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设计要求: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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