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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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6.属于报废的,收存《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属于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10.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交售机动车;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