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禁止“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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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关于禁止“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我市大量三、四轮电动车充斥大街小巷,挤占城市道路资源,造成交通“堵、乱、差”等问题,而这类车辆及其生产企业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上路行驶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未投保相关保险,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给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矛盾化解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交管2018第9号文件)》等的规定,三、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登记上牌,购买保险,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目前我市销售的三、四轮电动车均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之内,且没有正规的销售发票,不能到公安机关上牌上证。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指示要求,近期,兴化市公安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此类车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敬请广大市民自觉服从管理,任何人不得购买和违法驾驶“非标”载人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同时,奉劝车辆经销商不要再违规销售此类车辆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此类车辆一旦违法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经销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兴化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