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酒驾?这是要上天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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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酒驾中途吸食冰毒?

男子酒后驾车,途中因毒瘾发作又吸食冰毒,原以为时值凌晨,不会被人发现,却不料正好碰到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民警。8月16日上午,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昌派出所对涉嫌毒驾、酒驾等多种违法的王某依法予以顶格上限严惩。

8月16日零时许,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黄学民带领民、辅警在安昌镇白马堰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对一辆行经卡点处的川B车牌的灰色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满身酒气、神情恍惚、语无伦次。经现场血液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3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后,在对其个人信息和驾驶证信息核实中,黄学民发现该男子持有的C1驾照早在2014年7月便计满12分,处于超分停止使用状态。并且系统显示,王某曾于2015年12月因吸食冰毒被北川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随后,民警在对其随车物品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车内一黑色双肩背包内有装有少量晶体状疑似冰毒的物品。黄学民随即联系安昌派出所将王某带至派出所内作进一步调查。后经对王某尿液进行生物医学检测,结果呈阳性,其涉嫌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交代,8月15日晚其饮酒后独自驾车外出,在行至永安镇时毒瘾发作。将车辆停靠到僻静路段后,利用自制吸毒工具在车内吸食了少量冰毒。待毒瘾发作症状有所缓解后,又继续驾车往安昌镇方向行驶。自以为已是凌晨时分不会被人发现,哪知却被深夜还在执勤的公安交警逮个正着。

对王某涉嫌吸毒、毒驾、酒驾、驾驶证计满分停止使用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多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分别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罚款235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毒驾”猛于虎

不过还是有人视法律为无物

视生命为儿戏....

再看看这些“毒驾”事故现场,就问你怕不怕!


什么是“毒驾”?

通俗的说,毒驾就是未戒断毒瘾患者或正在使用毒品后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吸毒人员吸毒后会产生幻觉,意识模糊,神志不清,很容易导致车辆失控,发生安全事故。

毒驾的严重后果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以来,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62人死亡、4934人受伤。

法律对“毒驾”有哪些规定?

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人一律注销驾驶证,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该规定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最后,蜀黍想对大家说:

毒驾猛于虎!

真爱生命,拒绝毒品!

请为自己的人生,和他人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