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车管所计划改造,请车主提前办理年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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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关于我市车管所改造期间建议相关车辆提前办理“机动车年检”业务的通告
广大机动车车主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业务环境,我市车管所拟于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进行设备搬迁、场所改造。期间,连山区、龙港区的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俗称:机动车年检)将受到影响。交警部门建议,连山区、龙港区内检验有效期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的机动车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为此,市车管所车辆检测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周六全天取消休息(遇有特殊情况除外),为广大车主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期间,交警支队各交通违法处罚站在周六正常办公。另外,顺达交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宏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也将同步取消周六休息,为广大车主办理相关业务。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周六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六年内免检机动车,需统一到市车管所办理,车管所分所不受理此项业务。广大车主通过互联网办理上述业务的,不受影响。
由此给各位车主带来的不便,交警部门深表歉意。如有变化,交警部门将及时进行社会通告。
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年检。例如,2019年2月份到期的车辆,在2018年12月份即可办理年检。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