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电动车开始上牌照,上牌时间地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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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综治办嵩县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车(二轮三轮)登记备案及牌照安装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盗窃电动车案件发生,减少交通事故频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嵩县公安局联合浙江道为尔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2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二轮、三轮)防盗登记备案及牌照安装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月25日
二、登记地点:各乡镇派出所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或盖章收据,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
(二)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发票原件或盖章收据,经公安机关查验后予以登记备案
(三)对无购车发票的,需提供原经销商出具的销售证明原件或村委(社区)出具的准予备案证明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登记备案,
四、电动车牌照和防盗系统的安装、收费和后续工作由浙江道为尔公司具体实施。(一)二轮电动车一次性缴纳费用100元/车(含两年车辆盗抢险)、登记办理后免费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号牌及安装防盗芯片若车辆被盗报案后60天未能追回,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到指定理赔点理赔赔付标准:登记第一年,被盗赔偿最高限额1200元,登记第二年,被盗赔偿最高限额960元
(二)三轮电动车一次性缴纳费用150元/车(含两年车辆盗抢险),登记办理后免费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号牌及安装防盗芯片若车辆被盗报案后60天未能追回,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到指定理赔点理赔。赔付标准:保险赔付最高限额2400元。
五、即日起,居民新购买的电动车可以由电动车经销商实行带牌销售,也可以持有关手续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六、2019年1月25日后,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电动车的检查力度,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嵩县综治办
嵩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