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这些人开宝马却欠钱不还,车牌都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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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胜诉人权益,浦江县人民法院限以下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出后十日内,自动向县法院交出被查封车辆,逾期未交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现将敦促交车的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被执行人:陈加良
身份证号码:330726196206032119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H658C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被执行人:黄兴炎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21214113X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H0286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被执行人:张惠珍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411080069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H0286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被执行人:张红葵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003190015
车辆型号:大众牌浙GY095Z
执行标的额:12万元
被执行人:张慧铃
身份证号码:330726198303280949
车辆型号:别克牌浙GNF237
执行标的额:250万元
被执行人:张国钢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803271737
车辆型号:东方标致浙G505LH
执行标的额:63万元
被执行人:王正东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011102716
车辆型号:奥迪牌浙G1237G
执行标的额:7万元
被执行人:金允再
身份证号码:330726196809291515
车辆型号:丰田牌浙GHQ968
执行标的额:6万元
被执行人:金闪
身份证号码:33072619841115005X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YD127
执行标的额:70万元
被执行人:方金生
身份证号码:330726196912091116
车辆型号:别克牌浙G965BF
执行标的额: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