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这些人开宝马却欠钱不还,车牌都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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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胜诉人权益,浦江县人民法院限以下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出后十日内,自动向县法院交出被查封车辆,逾期未交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现将敦促交车的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浦江这些人开宝马却欠钱不还,车牌都被曝光!

被执行人:陈加良

身份证号码:330726196206032119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H658C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被执行人:黄兴炎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21214113X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H0286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被执行人:张惠珍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411080069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H0286

执行标的额:15万元

被执行人:张红葵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003190015

车辆型号:大众牌浙GY095Z

执行标的额:12万元

被执行人:张慧铃

身份证号码:330726198303280949

车辆型号:别克牌浙GNF237

执行标的额:250万元

被执行人:张国钢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803271737

车辆型号:东方标致浙G505LH

执行标的额:63万元

被执行人:王正东

身份证号码:330726197011102716

车辆型号:奥迪牌浙G1237G

执行标的额:7万元

被执行人:金允再

身份证号码:330726196809291515

车辆型号:丰田牌浙GHQ968

执行标的额:6万元

被执行人:金闪

身份证号码:33072619841115005X

车辆型号:宝马牌浙GYD127

执行标的额:70万元

被执行人:方金生

身份证号码:330726196912091116

车辆型号:别克牌浙G965BF

执行标的额: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