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超速驾驶营运大客车遭天津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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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交警蓟州支队黄崖关大队民警按照勤务安排在津围公路石炮沟路段开展集中治理行动。约9时许,一辆牌照为冀HXXX89的大型货车驶入该路段后因超速违法被点位民警依法拦检。但在该车驾驶人任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民警察觉到任某交谈中隐约散发着酒气,遂要求其依法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显示任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mg,又因其当时所驾车辆为大型客车且搭载了包括导游在内的51名乘客,已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任某交代,他所驾车辆属河北省承德市某旅游公司,此次行程是目的地为北京市平谷区的一日游。最终,黄崖关大队民警经与所属旅游公司沟通,对车内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对于驾驶人任某超速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处罚。
天津交警对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并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天候、全时段、不定点位的集中治理行动。从近期查处的酒驾违法中发现,自诩“自己酒精消化快”或认为“中午饮酒后晚上在开车完全没有问题”、“即使晚上大量饮酒,经过一夜休息后再驾车上路就不属于酒驾。”
最后,天津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有时就在一念之差,违法后果可不轻。遵法守规意识一刻都不容松懈。
(天津政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