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开展全封闭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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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在街头,我们总能看到这类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有的后头玻璃上还有“接送小孩专用”等字样,开这种电动车的大部分是老伯伯、老阿姨,用这种车子接接孙子孙女,买买小菜
如果你想买这种车,劝你赶紧打消这个念头!!
这类车辆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与危害:
一、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机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同时往往搭乘多名乘客(最多可乘坐5、6人),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由于车主流动性大,经济条件差,且无保险,发生事故后极易弃车逃逸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交通事故双方矛盾尖锐,极大地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给事故受害者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和物质上的损失,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安全性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电动三轮、四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大多电动三轮、四轮车为私自改装车辆,“头重脚轻”,车辆稳定性差,无照明和转向灯装置,严重影响骑车人视线。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势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及车上乘客、货物的安全。
三、抢占道路资源,降低通行能力。在我市道路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上下班高峰期,车多路窄、交通拥挤,电动三轮、四轮车抢占道路交通资源,增加了交通紧张和混乱程度。同时,一些车主常常聚集在学校、医院、市场、商城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附近,停则成群结队,聚集主干道,使道路变得拥挤不堪,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封闭式三轮、四轮电瓶车行驶在路上发生的事故,简直防不胜防:
“飞了飞了……”轮子突然飞了出来,轮子比车跑的还快,真是吓煞旁人!!
“撞了撞了……”无视交通信号灯,横冲直撞的在斑马线上开了过来,结果被正常直行的货车撞飞了,现场惨不忍睹~~~
重点来了!
2月1日起,
我市交管部门将开展
打击全封闭三轮、四轮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全封闭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大会战整治成果,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绍兴市将于近期开展取缔“全封闭三轮、四轮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全封闭三轮、四轮电瓶车特指在道路上行驶的全金属车壳包围的三、四轮电动车(见背面图一、图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和四部委联合颁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于时速大于25KM/H,整车质量大于55KG的全封闭三、四轮电动三轮车,应认定为为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全封闭三、四轮电动车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上牌、上路行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类车辆的安全性和技术指标存在严重缺陷,驾驶视线受阻碍,制动、转向等装置标准低,极易发生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2018年2月1日起,绍兴市交管部门将开展打击全封闭三轮、四轮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5、99条等规定,对涉案车辆予以扣留,并对违法当事人处以拘留或两千元以下罚款。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执法行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主动封存车辆,拒绝上路行驶,自觉抵制购买,为创建美丽绍兴,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