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例:拖行交警被判处实刑,树立执法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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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增援警力王斌等3人按照七里河交警大队的统一部署,在七里河区政府西侧天桥附件执行公务,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车载人,以及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4时55分许,王斌发现一两轮摩托车沿西津路自西向东逆行疾驰而来,他依法对该车进行拦停,挥手示意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然而摩托车驾驶员毫不减速冲撞而过,将正在实施拦截的王斌的双手卷入摩托车后载物架中,拖行上百米后驾车迅速逃离现场。
王斌被重重地摔在地上,裤子被扯烂,两手掌被挂得血肉模糊,两膝盖被蹭伤,鲜血不停地从裤管渗出。
王斌被同事送到就近的陆军总院治疗。经检查,王斌左腿胫骨结节改变,不排除骨折的可能性;双手手掌、右膝盖多处软组织挫伤,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
目前王斌正在住院治疗。
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迅速开展查缉布控工作,迅速确认嫌疑摩托车及驾驶人的形貌特征。12日下午4时许,在七里河柏树巷附近,七里河分局将嫌疑人及其摩托车辆一并控制,移送至小西湖派出所审查。
经查,嫌疑人名叫丁某,其对驾驶摩托车拖伤执勤人员事实供认不讳,小西湖派出所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将丁某予以行政拘留10天。
兰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随即开展随案督察,经认真调查,认定丁某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8月18日,小西湖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刑事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袭警者丁某被判处实刑
11月8日,七里河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兰州七里河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使执行公务人员受伤,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丁某在2008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70000元。先后减刑2次,于2016年11月刑满释放。丁某系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次犯罪,属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有暴力或者威胁任何一种情形,均构成妨害公务罪!用车辆拖行是暴力的一种形式!
而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需要从重处罚。
袭警案回顾
一、6月30日,河南长垣醉驾司机拖行交警三公里,被刑事拘留。河南醉驾者拖行交警三公里,险破世界记录!
二、8月,山东曲阜,一套牌车拖行交警百米,仅仅行政拘留。曲阜,难道民警被拖行的磨光了肉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三、8月23日晚,山西省太原市,一辆棕色越野车闯卡,将民警撞倒拖行300多米,交警的手臂已经拖烂的露出白骨!山西交警被拖行严重伤残,如此残暴袭警能否换来“袭警罪”?
四、8月11日2时30分许,新疆博乐市,酒驾司机拖行警察十余米,被刑事拘留。新疆公安超给力:开车拖行民警10米,立即刑事拘留!
五、8月9日,河北邯郸,电动三轮车拖行交警,致交警受伤,仅仅行政拘留。用三轮车冲撞执勤交警并拖行百米是暴力吗?
六、5月2日,安徽太和,徐某醉驾冲卡拖行交警100米。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七、2月,山东枣庄套牌车司机强行闯卡拖行民警500米,处置结果未知!
八、6月22日上午,成都高新西区,司机龚某某拖行交警500米。龚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九、9月9日,浙江绍兴镜湖,一名交警被豪车拖行百余米。目前处理结果未知。
十、最新的拖行警察袭警案当数哈尔滨:11月1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交警大队交警刘龙被一汽车恶意冲撞并拖行,造成交警刘龙严重受伤。孰不可忍:再发冲撞、拖行交警袭警案,遇袭交警仍在抢救中!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案例,向我们展示了拖行交警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恶劣的暴力袭警犯罪手段,无论拖行交警距离的远近、无论拖行交警时间的长短、无论被拖行的交警是否受伤或者死亡,甚至无论拖行的车辆是汽车还是三轮,只要拖行交警,即涉嫌妨害公务罪,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河南长垣、安徽太和、成都、安徽蚌埠警方都勇敢的亮起《刑法》这把长剑,对于拖行交警这一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惩!
而很可惜的是,关于拖行交警这一袭警犯罪,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判处实刑的公开报道!
所以,也可以说,兰州这起对拖行交警从重判处实刑的,在中国,尚属首次!
此判决的意义
此案判决有着重大的意义,也有极强的警示作用。
一、此案自然不是第一起因为拖行交警而被判处实刑的妨害公务案,但却是第一起有公开判处结果的妨害公务案。在当前中国,宽容袭警犯罪,多数以罚代刑甚至于玩调解结案的形势下,在偶尔有一起兰州公安为中国警察挑起了捍卫执法权威的大梁,用他们的担当精神,敢于、勇于运用《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的条款,从而影响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用铁的犯罪证据说话,从而让拖行交警袭警犯罪者得到应有的代价。
兰州公安,特别是兰州公安领导层,用他们的担当,坚决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捍卫了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更是向全国的公安机关做了表率、树立了标杆,鼓舞了士气!
二、在当前,很多袭警案件,因为那些没有担当、不敢或者不屑于为基层民警做主、撑腰的领导的维稳与和谐思想的影响下,许多袭警案在没有任何追究的情况下就不了了之,更多的是象征性的进行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简单行政拘留结案!但对袭警犯罪的宽容并没有换来社会的理解与尊重,反而产生了强烈的引导与放纵效果,让部分民众错误的认为找警察没事,因为警察“打不还手”!而此判决足够让那些领导们脸红、汗颜,让他们明白,再不讲担当而只想一心压制民警,就是放纵犯罪、甚至就是在犯罪!
这些结果当然是法律丧失尊严、人民警察丧失尊严与权威,然后人民警察的执法环境持续恶化,袭警案件频发、高发。
对袭警的放纵,客观上让袭警犯罪行为找到了最好的靠山与保护伞!这是血淋淋的教训!
这一趋势如不得到有效的遏制,将势必造成中国警察人人自保、人人自危!如果警察不敢理直气壮的执法,我们的社会环境还可能会好吗?
希望民众都能认清:警察执法或许会给你造成不便或者对你进行了处罚,可是这些不便或处罚却直接造就了我们稳定而有序的社会。执法活动,也直接彰显了法律的惩罚性与震慑性,引导社会有序、引导国民守法!
人人守法、社会有序,才是我们每个人的福气!而这需要每个国民的参与!
三、让全国警察都知道,敢于袭警、敢于再拖行民警的,《刑法》277条不是摆设,拖行交警是刑事犯罪,一定要承受沉重代价!再想像以前那样拖关系、走后门、找领导施压、制造舆论而不了了之不行了!
如果因为一件小的违章而暴力抗法甚至暴力袭警,将直接将自己送入深渊之中。本案就是惨痛的教训!如果丁某当时配合交警执法,仅仅是一个逆行驾驶的违法行为而已,何止至最后被判处徒刑呢?一时的任性、冲动和嚣张,换来的是毕生的后悔,甚至会极大的影响此后子女的升学、就业、参军等等!得不偿失!所以暴力袭警的后果,受伤的是警察,受损的是法律的尊严,坐牢的是袭警者,而受害最大的却是整个社会、是法治建设,警察、法律、社会与袭警者没有任何一方是胜利者、受益者。
受益者是谁呢?是煽动暴力抗法、袭警的公知、键盘侠及他们背后的反华势力!这个道理想通的更少!
此案最大的意义,是明明白白的告诉全中国基层公安机关的那些没有担当的局长、队长们:请坚决维护基层民警的尊严与执法权威,请坚决依法追究袭警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要让基层民警流汗、流血再流泪!
刚刚发生的哈尔滨辅警被汽车冲撞、碾压、拖行的惨案,相信在哈尔滨市局主要领导的关心与过问下,袭警的凶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