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交警车管所优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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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自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工作启动以来,电动车挂牌办证数量急增,车管所积极应对,开设电动车挂牌、办证专用窗口,为办理电动车业务的群众大开绿色通道,确保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办理上牌手续。
车管所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民为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温馨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快速、稳步推进电动车上牌各项工作。一是制做了排队顺序卡片,确保上牌登记有序,避免了群众之间为了排队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专门设立一名工作人员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检查群众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避免等候多时却因资料不全无法办理登记;三是查验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查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入户关。
截止目前,已登记注册电动车1015辆,登记上牌工作正在规范、有序进行。
《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
第六条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原件;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证明、凭证外,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确认车辆,核对车辆编码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车辆号牌、行驶证。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被涂改或者与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不符的;
(二)车辆未纳入产品目录的;
(三)车辆实际品牌、型号及有关技术数据与产品目录公布的数据不符的;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