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权威发布:发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之紧急切断装置
- 时间:
- 浏览:1892
-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当前,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凭借其特有的功能已成为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的主力车型,主要用于运输柴油、汽油、煤油、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丙酮等。
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易造成火灾、中毒、污染等事件,损失巨大、影响恶劣。
2014年,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联合发布通知,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运送丙酮、苯、丁醇、乙酸丁酯、二甲胺水溶液、乙醇或乙醇溶液、乙酸乙酯、甲醛溶液、柴油、车用汽油或汽油、异丁醇、异丙醇、煤油、甲醇、甲苯、二甲苯、单体苯乙烯等17种液体的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规定:2015年1月1日起,用于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的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应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紧急切断装置一般由紧急切断阀、控制系统和易熔塞组成。紧急切断阀多安装在罐体底部,连通或隔离罐体与外部管路;控制系统通过气动、液压或机械方式控制紧急切断阀的开闭;易熔塞的作用是当温度达到设定条件时,通常为75摄氏度,易熔塞自动熔化关闭阀口,实现紧急切断。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要重点检查罐体卸料口处是否安装有紧急切断阀、是否有远程控制系统;检查紧急切断阀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检查紧急切断阀控制按钮是否完好。
同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要注重加强对驾驶人面对面的教育提示,宣传紧急切断装置的作用和操作要领。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敬请广大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驾驶人切实加强紧急切断装置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持续符合安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