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超标电动车上牌别陷入这三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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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误区一:所有电动车过了月底都无法上牌
前几日媒体刊登相关报道后,很多尚未上牌的市民都抓紧时间去上牌,各上牌点都出现了上牌小高峰,在这些扎堆办理的人群中,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人没有仔细关注报道的关键字眼。
交警部门提醒,所谓的电动车上牌截止,仅仅指的是超标电动车,并非是所有的电动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市将电动车牌照分为“正式牌证”和“临时牌证”,其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的电动自行车简称为达标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及不属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则简称为超标车。
2015年12月31日这个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仅针对的是超标电动车,也就是说,玉林城区(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超标电动车只能在本月底前登记上牌,而达标车不受此限制。因此交警部门建议,如果市民家中的电动车是近期购买的达标车,不妨暂缓上牌计划,可以等这一波超标车上牌高峰期过后,再淡定办理。
误区二:现在购买超标车还能上牌
去年我市颁布的《玉林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自2014年8月1日起,在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新购买的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车),不准予办理登记。
但记者近日进行暗访发现,市场上仍有售超标电动车。在记者的暗访过程中,只有少部分商家明确告知超标电动车已经无法上牌且会有交警部门进行检查,是否购买可由消费者自行抉择。而大部分商家在出售超标电动车之余,仍会以“可以上牌”“没有交警检查”“可以躲避执法”等理由,动员消费者进行购买。
“这样真的很不好,对于很多不了解情况的市民而言,看到市场上仍有超标电动车销售,便产生可以购买的心理,上路之后才发现会有交警部门进行检查。”市民周先生对此很反感。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因为递交上牌资料时,交警部门会对发票进行核实,如果超标电动车的销售时间是在2014年8月1日以后的,都不会给予上牌。
误区三:号牌丢失,持有行驶证就行
在我市,电动车完整的一套牌照应该包括“一牌一证”(号码牌和行驶证),但记者却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曾经上好了牌照的市民在使用过程中或被盗或遗失,他们手中只有“一牌一证”其中的一样。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待12月31日超标电动车上牌截止后,电动车将迈入长效监管阶段,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城区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将像机动车一样进行路面巡查,接受检查的电动车驾驶员需出示行驶证,交警部门会检查车牌、行驶证是否相符。对于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一旦查获,车主将被处以50元罚款,但不扣电动车。至于将偷来的电动车车牌擅自安装到自己的电动车上的不法分子,他们无法提供电动车行驶证,警方将查扣电动车,并移送到治安部门进行调查。当事人涉及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已经申领过号牌的电动车,如果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及时持身份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换领,并按规定缴纳牌证工本费10元。此外,车辆所有人在申请过程中,除了填写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交没有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或行驶证,等待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后,再重新核发号牌与行驶证。(记者 陶继军)
来源:玉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