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展开60天的电动车专项整治 驾驶电轿需要上牌和C2及以上驾驶证
- 时间:
- 浏览:2356
- 来源:车牌上牌无忧网
汽车选号网1月10日讯 近日菏泽市交警支队公告称 菏泽即日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菏泽将严禁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车辆上路,同时凡是进入国家公告内的电动车在申领号牌后可上路,驾驶电轿则需要有持有C2及以上驾驶证。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为:
(一)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和四轮电动车。
(二)电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措施有:
(一)凡是购买汽车,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
(二)凡是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代步车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处罚。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原文:
全市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随着我市电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反交通信号、逆行、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随意转弯等违法行为,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15年以来,菏泽市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7801起,占事故总数的47.5%,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今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
一、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违反交通信号、逆行、争道抢行、随意转弯变道、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各行其道确保安全。
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各类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如有违反,严肃处理。驾驶电动四轮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无证驾驶的,将处以5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三、驾驶电动两轮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
四、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无论你是上街购物、走亲访友还是接送学生,坚决不能争道抢行,争抢只能给自己带来事故隐患,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恳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这次整治行动,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争光添彩。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