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升为地级市7月1日起启用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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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儋州升格为地级市,7月1日起,儋州车管所将正式启用琼F发牌机关代号,办理车驾管业务。
据悉,经报公安部审批同意授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应地级市车管所权限。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决定,将原属于琼北车管所办理的儋州辖区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业务全部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琼北车管所移交儋州车管所业务的范围主要包括琼北车管所办理的琼C2号段(除互联网平台选取的非我市行政辖区住所地址的琼C2号段外)和琼CE号段的机动车业务;琼北车管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居(留)住地或暂住地属于我市行政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业务(含驾驶人考试业务);市所辖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
交警温馨提示,儋州车管所将分时分批分号段为琼C2号段(除互联网平台选取的非儋州市行政辖区住所地址的琼C2号段外)和琼CE号段的机动车变更为琼F号牌,具体变更方案再向社会公布。业务咨询电话:0898-23322879。
据了解,此次业务移交的范围包括:
1、琼北车管所办理的琼C2号段(除互联网平台选取的非儋州市行政辖区住所地址的琼C2号段外)和琼CE号段的机动车业务;
2、琼北车管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居(留)住地或暂住地属于儋州市行政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业务(含驾驶人考试业务);
3、琼北车管所办理的琼E号段机动车业务;
4、琼北车管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居(留)住地或暂住地属于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业务(含驾驶人考试业务);
5、两地所辖机动车和驾驶人档案。
省交警总队提醒,机动车信息记录的登记住址不在洋浦行政辖区的琼E号牌机动车,在2017年6月30日前,由机动车所有人本着自愿原则,可按照规定选择将其机动车转移到其住所登记地的地级车管所,或变更为琼北车管所琼CAA和琼CAB号段管理。限定时间内不变更的,其档案全部移交洋浦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