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8月18日发新号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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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8月8日公告称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经请示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同意,定于2016年8月18日8:30投放小型汽车号牌号段冀RQ!A!!、冀RQ!B!!、冀RQ!C!!、冀RQ!D!!、冀RQ!E!!、冀RQ!F!!、冀RQ!G!!、冀RQ!H!!、冀RQ!J!!、冀RQ!K!!、冀RQ!L!!、冀RQ!M!!、冀RQ!N!!、冀RQ!P!!、冀RQ!Q!!、冀RQ!R!!、冀RQ!S!!、冀RQ!T!!、冀RQ!U!!、冀RQ!V!!、冀RQ!W!!、冀RQ!X!!、冀RQ!Y!!、冀RQ!Z!!(其中“!”代表数字,不含“4”)用于全市机动车随机选号。
机动车随机选号(三十选一)操作说明
一、将受理凭证上的条形码对准扫描抢扫描,提示“嘀”一声后扫描成功,选号机屏幕上会显示“三十选一”;
二、车主直接点击“三十选一”按钮后,屏幕左侧显示车主信息,请车主进行核对,右侧为待滚动的号牌;
三、车主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始滚动”按钮,右侧号牌开始滚动,同时系统开始倒计时,滚动中可以点击“停止滚动”按钮,点击后号牌停止滚动。若倒计时结束仍未点击“停止滚动”按钮则系统自动停止滚动。滚动停止后,系统再次开始倒计时,车主可直接点击自己心仪的号牌,点击后进入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按钮后选号机打印口打印领牌凭证。若倒计时结束仍未选择号牌,则系统默认选取第一个号牌并打印领牌凭证。
四、车主从选号机上的打印口领取领牌凭证后到缴费窗口及牌证领取窗口继续办理业务
来源:廊坊车管